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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洋父亲起诉权健未获立案:报案做笔录用了八九个小时

2019-02-18 15:54:45 来源:互联网

 

权健案受害人之一、患癌去世女童周洋的父亲周二力控告权健及束昱辉虚假广告宣传、非法行医、销售假药事件有新进展:天津警方在2月16日给出两份《不予立案通知书》。

“一个是经侦案件,一个是刑侦案件。”周二力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解释,天津警方对其控告不予立案,并不代表权健及束昱辉没有罪过。

1月18日,周二力在律师陪同下,到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进行立案,分别控告天津权健自然医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束昱辉等利用周洋进行虚假广告宣传、束昱辉非法行医及销售假药。

周二力说,立案时,他做笔录都用了八九个小时,是刑侦案件(虚假广告宣传)与经侦案件(非法行医和售假药)分开做的笔录。天津警方的两份《不予立案通知书》,是朋友代收后转给他的。

他收到的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津武公(济)不立字【2019】96号《不予立案通知书》显示,他2019年1月18日提出控告天津权健自然医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束昱辉等利用周洋进行虚假广告宣传,该局经审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根据刑诉法规定,决定不予立案。

不予立案通知书 图据受访者

另一份津武公(刑)不立字【2019】97号《不予立案通知书》显示,周二力在2019年1月18日提出控告束昱辉非法行医及销售假药一案,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经审查,同样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根据刑诉法规定,决定不予立案。

对于周二力收到的《不予立案通知书》,其代理人、北京罗斯律师事务所律师殷清利表示,会在法定期限(7天)内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向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提出复议,如果复议依然维持不立案结果,则会向上一级的天津市公安局提出复核。如果复核仍不能解决问题,便会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检察机关提出立案监督申请。

殷清利说,束昱辉关于虚假广告的事情其实之前已经立案,周二力曾作为受害者做过证,未来该案件进入公诉或审判环节,会强烈要求以被害人或证人的身份,或是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要求的方式,参与到案件当中。

据央视此前报道,截至1月7日,权健自然医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束某某等18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天津公安机关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介绍,1月1日,天津市公安机关对权健自然医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和涉嫌虚假广告罪立案侦查。1月7日,对束某某依法刑事拘留。此外,针对公众还关心的“是否存在非法行医的问题”,1月2日,公安机关对在权健肿瘤医院涉嫌非法行医的朱某某也立案侦查,并且对其采取了依法刑事拘留。

殷清利表示,即便此次不予立案,也不影响下一步周二力在束某某虚假广告宣传刑案当中,以被害人、证人等身份介入。

周二力此前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说,他在权健公司人员的劝说下,让女儿放弃了化疗,转而服用权健公司的抗癌秘方,导致女儿病情恶化身亡。孩子在ICU抢救时,权健公司却宣传其治愈了周洋的病。

周洋在病重期间被宣称已被治愈 图据丁香医生公众号

2014年11月,周二力以女儿周洋的隐私权、名誉权受侵害,起诉权健自然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权健公司”),要求删除不实信息、恢复名誉并赔礼道歉。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法院对该案两次不公开开庭审理后,认定原告要求被告承担侵权责任的证据不足,驳回周洋一方的诉求。